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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商标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作者:龙岩昌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01 08:46:03

龙岩商标注册需要哪些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以下情况对应提供:

一、企业普通商标申请注册需提供: 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4、选择好的产品/类别和服务项目;(分类提供,超过10个每多一项产品多60元) 。

二、企业名义加急商标注册需提供: 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2、选择好10个以内产品(类别提供超过10个每多一项产品多60元); 3、快递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空白处盖上公司公章; 4、空白A4纸两张在“左下角”盖上公司公章至公司。

 三、个人申请 1、(个人加急和个人普通需提供资料一致) 2、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

四、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6、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7、普通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为18个月,但是按照实际情况,商标注册时间一般为2-3年。(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初审为9个月,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一般为14个月) 8、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在前两个问题中,我们介绍了《商标注册公告》和如何填写《市朝阳区商标受理窗口》的《商标注册申请表》。您可以参考《市朝阳区商标受理窗口商标注册与商标注册》两篇文章——填写《商标注册申请表》。今天,我们就结合商标注册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与大家一起谈谈商标注册。

一、国内自然人直接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和必要文件自然人直接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按照规定填写印制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署商标图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表和商标图案的具体要求见《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农村承包经营者可以以承包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的范围限于本企业的农副产品。合同副本应在申请时提交。

二、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申请商标注册的必要文件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按照规定填写印刷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的具体要求见《中国商标申请指南》栏目。

三、申请商标注册的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件是什么?一般来说,企业应当提交营业执照,非企业可以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身份证件,法律公司法人注册证书和执业许可证。请注意,期刊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是身份证件。集体商标是指以集团、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的,供其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表明用户是该组织成员的商标。

直接申请集体商标注册时,除按规定填写并印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外,行政机关还应提交集体商标使用规则和集体成员名单。申请的具体要求见《中国商标申请指南》栏目。证明商标是指由有能力监督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组织控制,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用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原材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质量的标志。

直接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时,除按规定填写并印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供商标图样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还应当提交认证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对认证商标所属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认证商标委托的机构,应当详细说明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证明其有能力对经认证商标认证的特定商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申请的具体要求见《中国商标申请指南》栏目。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申请文件缺少申请表、商标图样和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书采用纸质形式,无需打字或打印。未按规定正确使用申请表的;擅自修改申请表的。•申请书不是中文的,提交的各类证明、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都是外文的,没有附中文翻译文件,也没有加盖申请人、中介机构或翻译公司的公章。•由于未能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无法确定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申请人的姓名、印章或签名与所附身份证件副本不一致。

商标图案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三维标志、声音标志、色彩组合的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未附肖像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形象注册。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申报,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定和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声明已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具有监督检验能力的证明文件。

•声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共同申请同一商标注册,但未同时提交填有共同申请人姓名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共同申请同一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是境内自然人,未按照《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文件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改正,但申请人逾期不改正或者未按规定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条文于2019年4月23日通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主要是针对恶意商标注册而非以使用为目的。笔者认为,新修订的《商标法》第四条增加的内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应当予以驳回”,缺乏可计算性和可预见性。没有新的内容,根据《商标法》第一愈演愈烈。它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商业环境和正常的商标注册程序,给企业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负担,同时也给我国的国际声誉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修订后的《商标法》规定“应当驳回非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2014年,中国商标申请数量呈爆炸式增长。笔者认为,商标申请呈爆炸式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降低公费2017年3月30日,商标局下发《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费标准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商标注册费标准下调50%。作为一名合法经营者,他当然希望降低收费标准,但在此之前,恶意商标注册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而官费的降低也导致了恶意商标注册近乎疯狂。

二是申请商标资格放宽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在商标申请中不予考虑,可以分类申请。作为合法经营者,他不会申请与其经营范围无关的商品和服务,而恶意抢注根本不是为了使用目的,大量恶意商标是跨类别注册的。

三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失控,企业危在旦夕,因此申请注册了大量防御性商标。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违法行为使企业自危,必须采取注册防御商标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从而造成商标资源浪费的弊端,增加企业的成本最终会落到消费者身上。

四是随着消费结构升级和进出口贸易稳步复苏,企业也将大量申请商标,以满足市场准入机制的要求。商标注册申请应当遵循法律明确要求的诚实信用原则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恶意抢注、囤积数百个甚至数万个商标,使用异常,却迫使合法经营者在多个类别甚至所有类别申请注册。

商标申请的爆炸式增长,导致了商标异议、复审、撤销、无效和行政诉讼的兴起,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笔者认为,恶意抢占的治理必须从源头入手。笔者认为,申请阶段是商标的真正来源,治理污染河流最重要的是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连续排放,否则一切治理措施和投资都是徒劳的。同样,在商标注册的整个过程中,对申请商标资格的条件和范围也必须加以限制和限制。笔者认为,合法经营者不会申请与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无关的商标。

当然,对于通过恶意抢注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我们也可以根据《商标法》条、第四条、第七条等有关规定,结合恶意申请人主要资格证书的合法性审查,对恶意抢注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采取以下措施:商标局主动撤销或鼓励有关社会公众提出异议、无效等后续程序撤销恶意注册商标取得的商标专用权,也可以通过后续转让程序予以限制。只有在资本无法产生效益的情况下,恶意商标注册和申请才能逐步减少。我国商标申请量在有效注册商标方面居世界之后,要完善合理的商标保护机制,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国际声誉,保护合法经营者,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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